| 关于开展“第二届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”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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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9-14 15:24 文章来源:市场运行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各市商业局(委)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,促进农产品流通,增加农民收入,丰富中秋、国庆节日市场副食品供应,商务部定于9月20日至10月31日举办“第二届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接会的组织领导,本次秋季对接会领导机构延续前几次的做法,省厅成立由陈松扬副厅长为组长,市场运行处、现代流通发展处、市场建设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对接工作小组。各市、县(区)要根据当地实际,成立对接工作小组,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对接工作,切实把秋季对接会工作落到实处。要借鉴前几次对接会经验和做法,加强宣传、扩大影响,精心组织和动员县(市、区)基层商业主管部门,主动与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、协调,注重发挥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龙头企业及连锁农产店的作用,吸引更多的农户和涉农企业参加对接会,运用现代信息手段,为我省农产品广开销路。
二、做好农副产品信息收集工作
(一)收集上传求售信息
要详细了解当地农副产品销售情况,选择本地一些产量大,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、乡,重点开展求售信息的收集工作。
(二)收集上传求购信息
各地可依据农副产品资源情况,组织好本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收购信息的采集工作,尽可能多的动员涉农企业参加秋季对接会。
(三)信息上传时间、方式
商务部已于9月12日开始接受信息传送,各地应立即开展供求信息的收集工作,并及时登陆后台上传信息,具体方法与“夏季对接会”一致:1.访问http://nc.mofcom.gov.cn/djpt,选“辽宁”即可登陆。2.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与“夏季对接会”一致,如不清楚可与市场运行处联系。3.登陆后,先上传“商户信息”,然后为其添加“供求信息”、“产品信息”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商业主管部门,可将信息传至省厅市场运行处,由省厅代为报送。
三、做好成交结果的统计和核实工作
对接会开幕后,省厅将定期把信息上传、成交等情况向各地反馈。各市、县商业主管部门要与发布求售、求购信息的农户、企业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,做好达成意向、交易成果的统计和核实,及时向省厅反馈。
联系人:贾东兰、王义,联系电话(传真):024-86894616,邮箱:lnscyx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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