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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商业部门提早部署中秋国庆节日市场
2007-09-14 15:28  文章来源:市场运行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省商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》(国发明电[2007]1号)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,提早安排部署中秋、国庆两节市场供应,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喜庆的节日。

  一是高度重视,全力做好两节市场供应。省商业厅要求各地商业部门把做好两节市场供应作为当前重要任务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认真落实,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,确保猪肉等副食品不断档、不脱销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促销活动、提供优质的人本化服务,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,以良好的市场环境向国庆和党的十七大献礼。

  二、落实货源,保证节日市场供应充足。省商业厅安排各地商业部门对中秋、国庆两节市场需求的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禽蛋、蔬菜等副食品供给量、消费量逐一进行排队分析,准确判断市场供需状况,做到心中有数。通过加强产销衔接,扩大外埠采购等措施,落实货源,补足缺口,重点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以及名优新特日用工业品、节日喜庆商品货源,及时投放市场。动员和鼓励猪肉等副食品批发、零售、加工企业以及贩运大户与主产区、种植和养殖大户搞好对接,签订购销合同。充分利用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承载企业和“双百市场工程”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加工企业的物流配送优势,扩大副食品市场投放量。增加牛羊肉、禽肉、水产品、鸡蛋、豆制品等猪肉替代品的生产和供应,力求品种丰富多样,档次结构合理,上市均衡有序。

  三是制定预案,完善节日市场应急保障机制。省商业厅组织各地制定和完善重大节日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,从组织指挥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等环节细化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。注重发挥大型流通企业的作用,选择当地规模大、信誉好的副食品生产加工和批发、零售企业,建立“一条龙” 应急投放网络,确保节日市场副食品供应。加强对商场(店)、宾馆、饭店、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各项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措施,消除事故隐患,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。

  四是加强监管,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。省商业厅及各地商业部门积极与公安、农业、工商、质监、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按照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,集中搞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屠宰、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,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(厂)、肉类及酒类批发、零售市场的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、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以及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。指导、监督肉类、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验制度,严格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。继续清理整顿猪肉等食品流通环节的各种收费,取缔非法收费,降低收费标准,减轻猪肉等生产、加工、销售企业经营负担。积极推动冷链物流,确保运输环节冷鲜副食品质量安全。

  五是启动日报,密切监测市场动态。省商业厅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运行监测与预警工作。节日期间继续实行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,重点监测猪肉等肉类、粮食、食用油、鸡蛋、蔬菜、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。充分利用监测数据,加强预警预测分析,及时反应市场动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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